1.惰性宫内节育器 由惰性原料,如金属、塑料、硅胶、尼龙等制成,带器妊娠率和脱环率高,已于1993年停止生产。
2.活性宫内节育器 目前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第二代节育器内含有活性物质,如金属、激素、药物及磁性物质等,国内的商品有带铜iud和含孕酮iud两种。
【适应证】
1.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而无禁忌证。
2.用于紧急避孕,更适于愿继续以宫内节育器(iud)作为避孕而无禁忌证者。
【绝对禁忌证】
1.妊娠或妊娠可疑者。
2.生殖器官炎症,如阴道炎、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、急慢性盆腔炎、性传播性疾病等,未经治疗及未治愈者。
3.3个月以内有月经频发、月经过多(左炔诺孕酮—iud除外)或不规则阴道出血者。
4.子宫颈内口过松、重度撕裂(铜固定式iud除外)及重度狭窄者。
5.子宫脱垂2度以上者。
6.生殖器官畸形,如子宫纵膈、双角子宫、双子宫。
7.子宫腔小于5.5cm、大于9cm者(人工流产时、剖宫产后、正常产后和有剖宫产史者放置及铜固定式iud例外)。
8.人工流产后子宫收缩不良、出血多,有妊娠组织物残留或感染可能者。
9.产时或剖宫产时胎盘娩出后放置,有潜在感染或出血可能者。
10.有各种较严重的全身急、慢性疾患。
11.有铜过敏史者,不能放置载铜节育器。
【相对禁忌证】
1.产后42天后,如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,应暂缓放置。
2.葡萄胎史未满2年慎用。
3.有严重痛经者慎用(左炔诺孕酮—iud及含消炎痛iud除外)。
4.生殖器官肿瘤,如子宫肌瘤、卵巢肿瘤等慎用。
5.中度贫血。
(实习编辑:郑德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