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种维生素一旦过期则不建议食用。
多种维生素主要用于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,其保质期通常为2-3年,过期后药物可能发生化学变化,导致药效下降或丧失,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,继续服用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,还可能导致腹泻、恶心等胃肠道不适症状,严重时甚至会出现肝肾功能损害。因此,过期的多种维生素不能继续服用。
如果患者误食了过期的多种维生素,且出现了呕吐、腹痛等症状,则需及时就医治疗。
在使用多种维生素或其他任何药品之前,应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并遵循正确的储存条件以确保其安全有效。
病例: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,如有未满孕周“见红”并伴有规律宫缩(规律性的下腹痛)、腰背酸痛、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,应尽早去医院检查。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,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,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,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