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业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属于职业病范畴。
工业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是由工作过程中长期接触有毒物质引起的,符合职业病的定义,即在工作场所由于职业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精神障碍。该疾病的发生与特定工作环境中的化学物质暴露有关,因此被列为职业病。
除工业中毒外,生物胺中毒、重金属中毒等也可能导致类似症状,但不属于职业病范畴。
患者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,以早期发现和治疗潜在的职业病。同时,在工作中注意采取防护措施,降低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。
病例: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,如有未满孕周“见红”并伴有规律宫缩(规律性的下腹痛)、腰背酸痛、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,应尽早去医院检查。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,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,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,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。
二级甲等 综合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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