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了肺结核不是一辈子就完,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和放化疗。
肺结核是一种呼吸道传染病,主要发生在肺组织、气管、支气管等。临床上以咳嗽、咳痰、痰中带血、咯血等呼吸系统症状为主,同时伴有低热、乏力、盗汗等全身症状。早期诊断,早期治疗,多数患者预后良好。
1、药物治疗:
单一抗结核药物中,异烟肼和异烟肼的杀菌力最强,但单独使用时容易产生耐药性,偶有药物性肝炎发生,故应慎用。利福平具有快速杀灭巨噬细胞内外结核分枝杆菌的作用。用药后出现黄疸应立即停止服用。吡嗪酰胺具有杀灭巨噬细胞内酸性环境中 B菌群的独特作用。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高尿酸血症,肝损害,食欲减退,关节疼痛,恶心等。乙胺丁醇:通过抑制结核菌 RNA的合成而发挥抗菌作用。球后视神经炎、过敏反应、药物性皮疹、皮肤黏膜损伤是常见的不良反应。因此治疗前要做视力和视野的测量,治疗时要密切观察眼部的情况,及时发现异常视力要及时就医。链霉素在巨噬细胞外碱性环境中具有杀菌作用。不良反应主要有耳毒性、共济失调、眩晕、耳鸣、耳聋、肾毒性等。对氨基水杨酸的抑菌作用较弱,仅作为辅助抗结核药物使用。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慎用。主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刺激、肝功能损害、溶血性贫血、过敏反应等。
2、放疗和化学治疗:
肺结核的基础治疗主要是化学疗法,它具有杀菌、抑制耐药菌的作用和杀菌作用。化学治疗应遵循早期、规律、全程、适量、联合的原则。
服用乙胺丁醇的病人会出现视力和色觉变化,应将房间内的锐器移除,以免造成病人受伤。大量出汗的人要及时用热毛巾或干毛巾擦汗,要经常换内衣、床单,注意补充足够的水分。出现高热、咯血等严重中毒症状的患者应卧床休息,恢复期可以逐步进行体育锻炼,避免过度劳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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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例: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,如有未满孕周“见红”并伴有规律宫缩(规律性的下腹痛)、腰背酸痛、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,应尽早去医院检查。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,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,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,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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