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罐装奶粉开封1个月后不能喝。
通常情况下,孕妇奶粉开封后超过1个月不建议食用,若奶粉开封后没有密封好,或者没有按照要求放置在相应的储存环境中,则可能会引起细菌污染而导致变质,并且奶粉容易吸收空气中的湿气而受潮,因此孕妇罐装奶粉开封1个月后不能喝。孕妇奶粉开封后,如果没有储存良好,食用后容易出现腹痛、腹泻等胃肠不适,严重时可能影响孕妇及腹中胎儿的健康。另外因为开封超过一定时间后,奶粉可能会受潮,出现结块及变质等情况,造成奶粉中所含的营养成分流失,食用后无法为孕妇提供相应的营养,例如铁、叶酸、蛋白质、不饱和脂肪酸等。
建议孕妇罐装奶粉开封后及时食用,并且注意做好储存工作,将孕妇奶粉存放在干燥、遮光等阴凉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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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例: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,如有未满孕周“见红”并伴有规律宫缩(规律性的下腹痛)、腰背酸痛、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,应尽早去医院检查。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,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,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,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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