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六个月后,如果不想要,就得做引产手术。
国家规定引产28周以上,也就是7个月后,就不能做引产了,因为胚胎28周后才能存活。如果28周内不想要,就尽快做引产。挂号后可以到医院产科,携带相应证件到医院进行引产。医生会根据情况做相关检查。如果各项检查正常,会选择时间进行引产注射,3天左右胚胎组织基本可以诞生。所以如果怀孕6个月后不想要了,一定要尽早去医院进行对症的引产治疗。
引产是指妊娠14周后,人工收缩子宫,排除胎儿及其附属物,结束妊娠。妊娠14-27周,孕妇因各种原因要求放弃胎儿,在整个孕期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或死胎,或者孕妇或胎儿有并发症,不适合继续妊娠,对孕妇和胎儿有风险的,可以进行引产。根据怀孕周数可分为中期和晚期引产。孕14 ~ 27周的引产称为中期引产,孕28周以后的引产称为晚期引产。中期口服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或子宫内注射利凡诺。引产后期,根据患者宫颈情况,可用水囊和前列腺素制剂促进宫颈成熟,再用人工破膜或催产素点滴引产。
引产后患者应注意以下几点:首先,注意休息:按时休息2周,为产妇提供一个空气清新、通风良好、睡眠充足、舒适安静的病房环境。其次是营养饮食:日常饮食宜清淡易消化,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,避免吃鸡汤、鱼汤、牛奶等能促进乳汁分泌的食物,不吃生冷、辛辣、刺激性食物。最后,密切观察阴道出血和分泌物的性质、颜色和气味。如果出血量增加,腹痛加重,要及时就诊。经医生确诊后,应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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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例:孕妇应认识早产的征候,如有未满孕周“见红”并伴有规律宫缩(规律性的下腹痛)、腰背酸痛、阴道有温水样东西流出等异常情况,应尽早去医院检查。医生会判断孕妇是否先兆早产,并决定进一步的处理,尽量减少早产的发生或使早产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,尽量保证孕妇及腹中宝宝的健康。